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现有人员4名,其中纪委办主任(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1人,副处级纪检员1人,纪检监察员2人。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办事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校纪委协助党委工作职责,在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推进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协调开展检查考核、统筹推进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校内巡察等职责中做好具体实施。
2.负责校纪委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文件、报告、请示、信息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纪委会的组织、记录等工作。
3.负责对二级单位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事项进行政治监督。
4.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主责部门落实主体监督责任进行再监督,对履职不力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
5.负责对师生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协助党委做好警示教育,强化党员纪律规矩意识。
6.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规查处违纪案件,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有关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做好廉政档案管理和廉政审查工作。
7.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8.负责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形态、人员考勤、资产使用与管理、档案管理、预算执行、年鉴撰写、新闻宣传、业务报表报送等基础工作。
9.定期向上级纪委、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及时请示汇报重要情况。
10.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监察专员日常办事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对监察对象开展廉洁教育。
2.对监察对象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对学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开展监督。对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书。
3.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4.监督学校有处置权限的部门对学校管理的处级以下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作出政务处分的程序和处分执行等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学校提出问责建议。
6.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7.健全完善监察规章制度,做好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档案管理等。
8.完成学校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