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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观潮 | 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时间:2024-06-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同时又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共同理想、共同奋斗目标之上的自觉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一重要要求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具体明确的目标指引和行动遵循。

自觉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纪律自觉不会自发产生,而是来源于坚强的党性、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的绝对忠诚。从哪怕冻饿交加,也不拿群众一个红薯,到哪怕劳累饥渴,也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哪怕露宿街头,也不打搅上海市民,靠的就是发自内心的自觉。全面从严治党越是体系化推进,越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通过锤炼坚强党性固本培元,通过弘扬优良党风激浊扬清,通过严明党规党纪拒腐防变,用全党高度“自觉的纪律”凝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自觉的纪律体现在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从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出问题往往都是与对纪律规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密切相关。每名党员都要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这个“戒尺”来“照镜子、正衣冠”,主动打扫心灵上的灰尘、清除思想上的杂念、校正行动上的偏差。要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纪律有什么危害、会受什么惩罚,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的考验,经得起各种名利诱惑的考验。

培养自觉的纪律,需要常态化的纪律教育。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一方面,要坚持融会贯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同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学、反复学,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另一方面,要发挥纪律的标本兼治作用,既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寓于日常、形成常态,又将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有效结合起来,将治标和治本有效贯通起来,实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

自觉自律是长期加强思想改造、不断提高修养的结果。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必须从涵养自律修为入手,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王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