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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教(2026年第3期)

时间:2026-05-15

2026年第3

(总第93期)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编               2026325

一、要闻要论:

习近平: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二、深度关注:

如何理解“四个深刻把握”工作要求

三、学纪守纪:

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科研经费使用常见问题

四、勤廉风范:

郭永怀:淡泊一生 报国无悔

五、清风文苑:

坐谈则理高 行之则事阙

六、警钟长鸣:

清明节,这些“前车之鉴”不能忘


一、要闻要论

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习近平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个道理,我们都要牢记在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用人得当,就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也是一个难点。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这个舞台足够大,刚才你们也说到了,是“芝麻官”千钧担。党把干部放在这样一个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既要大胆讲政治,又要善于讲政治;既要矢志抓发展,又要善于抓发展;既要勇于抓改革,又要善于抓改革;既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又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

2017年10月2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这既是职责要求,也是从政本分。前不久,党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反响很好,要抓好落实。“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对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不让那些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得势得利。

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党的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2018年11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组织敢于担当,干部才会有底气。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探索就有可能失误,做事就有可能出错,洗碗越多摔碗的几率就会越大。我们要正确把握失误的性质和影响,坚持我讲的“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18年11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必须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要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现在,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只想争功不想揽过,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有的是“庙里的泥菩萨,经不起风雨”,遇到矛盾惊慌失措,遇见斗争直打摆子。这哪还有共产党人的样子?!不担当不作为,不仅成不了事,而且注定坏事、贻误大事。

  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懈怠者干不成宏图伟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十一

  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做事总是有风险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四平八稳、顺风顺水的事。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如果工作都那么好干,谁上去都能干,那还要什么担当呢?事物往往就是这样,越怕事越容易出事,越想绕道走矛盾就越堵着道。相反,只有豁得出去、敢闯敢干,下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真刀真枪干,矛盾和困难才可能得到解决。

2021年9月1日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二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三

  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十四

  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2022年12月26日、27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五

  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树标杆、作示范,不仅要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而且要树立鲜明导向,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2024年12月26日、27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六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要增强作风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动真格整改整治,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强化监督执纪,抓实党组织日常监督,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的速查严处。要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民造福。

2025年8月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指示)

十七

  党的自我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紧密相联、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弘扬新风正气、纠治顽瘴痼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民心民力,就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正能量。

2025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十八

  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担重、担难。要正视困难矛盾、风险隐患,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要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敢于斗争,在重大问题、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

2025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有关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重要论述的节录。

 

(来源:《求是》2026年第5期)


二、深度关注

如何理解“四个深刻把握”工作要求

 


三、学纪守纪

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

  实践中,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会影响乃至透支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此类问题的行为表现、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出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立纪沿革】

  2023年修订《条例》时,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部分的第五十七条,对2018年《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关于“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进行修改,新增为本条第一款,将2018年《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内容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作为本条第二款,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节,体现了此类违纪行为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危害。

  【违纪构成】

  一、违规性

  首先,《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制的违纪行为主体须是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针对的是关乎一个地方或部门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决策、执行事项,故本条规定的违纪主体通常是担任一定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参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解释,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中共党员。(2)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3)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其次,须有“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客观行为。“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新发展理念”系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政绩观错位是表和里的关系。对该行为的识别和认定,“内”要看政绩观,“外”要看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情况,且必须从政治高度上认识和辨别,从政治意识不强、大局意识弱化等角度实质性把握其行为本质和政治危害,同时不能泛化,对常规决策、执行中出现失误错误等一般性工作问题的,不能认定为此类违纪。

  实践中,要重点看是否存在以下行为:违背客观规律、背离群众意愿,盲目提出不符合发展阶段、区位实际的目标任务,造成国家资源巨大浪费、资金巨大损失;不顾地方政府财政实际承载能力,盲目举债上项目,违规新增债务,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工作谋划不到位,决策论证不科学,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项目烂尾;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造成资源大量浪费;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本违纪行为的表现大多以主动作为的方式,但也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在其位不谋其政,怠于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发展机遇,导致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本地区(部门)流于形式,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也属于本条之违规行为。另外,《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加重处分条款,原因在于该类行为不仅是对新发展理念的更严重违背,造成的资源浪费、财产损失往往更大,群众更深恶痛绝,贻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严重,其背后的政绩观、权力观扭曲更严重,政治影响、政治危害更大,必须从严查处。

  最后,必须是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损失既包括财产等经济损失,也包括不良社会影响、负面评价等非经济损失。对经济损失,如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的财产损失,应结合建设施工合同、造价单、结算价格等材料予以认定,必要时可以通过价格认证、审计方式确定。对非经济损失,应进行综合判断。损失后果须与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之间有必要的因果联系。对多因一果的,要综合考量违纪行为的时间、目的、手段、发挥作用以及造成后果产生的各种可能性原因等,一般需要违纪行为对危害后果出现具有较强原因力、产生决定性作用。

  二、有责性

  本违纪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党员领导干部因主观思想方面的错误政绩观,明知应当为民造福,明知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仍不顾地方、部门客观实际,故意违规强行推进项目建设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但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不要求明知、希望或放任。

  具体认定过程中,要紧盯“政绩观”这个关键和出发点,综合考虑行为发生的现实背景,其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策策略要求,行为人主观动机、对违纪行为的认识等因素,坚持实事求是。另外,对于及时认识到并终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手段积极挽回损失,及时调整产业布局、项目规划,结合地方、部门实际推动整改实现良性发展的,可视具体情况适用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分。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违纪行为的区别。一是主观认识和行为表现不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违纪行为,主观上系在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故意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实质是危害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本违纪行为在具体表现上可能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等情形,但根子是政绩观不正,主观上一般没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的明显故意,行为表现也不局限于贯彻执行层面,还包括其违规决策、部署地方和部门发展、履职方面重大事项。二是危害后果不同。本违纪行为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影响,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违纪行为要求必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与滥用职权犯罪的区别。一是行为主体不同。本违纪行为主体为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犯罪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客观行为不同。本违纪行为表现为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滥用职权犯罪主要表现为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二者表述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同,但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可能同时符合。三是危害后果不同。本违纪行为要求造成劳民伤财后果,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滥用职权犯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恶劣影响,并且具有明确的人数、金额要求。

另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第(四)项将“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规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情形。因此,对构成本违纪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还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建议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另外,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在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时应当从严把握;行为如发生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可依照《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从旧兼从轻”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况,相应适用2018年《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七条(群众纪律)等规定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科研经费使用常见问题

利用仪器设备干私活违规吗?

违规。有的党员干部公物私用,利用手中掌握的单位设备、原材料等资源,完成私人劳务项目,以降低成本谋利。如某区人民医院医师郝某,偷用医院相关手术器材进行手术,低价收取手术费。有的提供有偿服务,以协助、指导工作为名,越位包办本应督促完成的工作,从中谋取好处。如某区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况某某,擅自决定开展档案整理有偿服务,违规收取劳务费。还有的充当有偿中介,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建立的人脉关系等居间牟利。如某县原卫计委副调研员周某某,利用职务影响为多家医院介绍病源谋利。这些行为或违反廉洁纪律,或构成职务侵占,皆受到严肃处理。

有人或许会说,利用业余时间“接私活”,挣点“外快”改善生活,只要不影响工作、于公无损,何必深究?这种想法很有迷惑性,却经不起推敲。须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和公家资源“接私活”谋利,本身就是公私不分的行为,说明在他们的思想深处,对公私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思想上不清晰,行动上就容易犯糊涂。公私如果不分明,公权何以用好?公正又岂能保证?更有甚者,为“接私活”不择手段,挖空心思找门路,自欺欺人搞猫腻。凡此种种,哪里是“公私两便”,分明是损公害己。

一边吃着“公家饭”,一边“接私活”谋利,既有损公权力的廉洁性,也易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须谨记,当官发财两条道,手握公权,当专心公务,切莫为谋私利“接私活”。


(来源:廉洁东地微信公众号)


四、勤廉风范

郭永怀:淡泊一生 报国无悔

1968年12月5日,周恩来总理正在中南海怀仁堂会见外宾。突然,秘书急匆匆地走了进来,把周总理请到屋外,低声汇报:清晨一架小型客机在首都机场着陆时失事。当秘书提到一位遇难乘客的名字时,周总理潸然泪下,良久不语。这位遇难的乘客就是“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郭永怀。

烧毁研究成果,坚持回国效力

1935年,郭永怀从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并留校任教。1938年,他辗转南下,前往西南联大继续求学。一路上,郭永怀看到日军对我国狂轰滥炸的场面,心想没有制空权,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必须要有飞机,要有强大的国防科技,才能抵抗外侮。因此,他放弃了原来所学的光学专业,转入航空工程系学习。

郭永怀从流体力学起步,开始了他在航空科学领域的探索。1941,郭永怀进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学习,师从国际航空学术权威冯·卡门教授。1946年,郭永怀受聘于美国康奈尔大学,是康奈尔大学航空研究院的三个主持人之一。经过刻苦钻研,郭永怀完成了轰动科学界的博士论文——《跨声速不连续解》,从理论上回答了声障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破解了声障这个世界难题。

在康奈尔大学,校方建议郭永怀申请接触密级资料的权限,这样可以接触到更多尖端的科技内容,也有利于他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但是这需要郭永怀填一张表,其中有一条:“如果发生战争,你是否愿意为美国服兵役?”郭永怀毅然填了“否”。他对校方说:“我来贵校是暂时的,我想回去的时候就要走。”因此他失去了查阅密级资料的权利,学术上受到重重限制和阻碍,甚至妨碍了他在科研领域获得更多的成果和荣誉,但是郭永怀从未后悔。

据郭永怀的妻子李佩回忆,新中国一成立,郭永怀就坐不住了,开始准备回国。他加入了留美中国科技工作者协会,和志同道合的科学家一起筹划回国。郭永怀当时是康奈尔大学的终身教授,生活十分富足。身边有的朋友劝他,康奈尔大学教授的职位已经很不错了,孩子将来在美国也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不要总是记挂着那个贫穷的祖国。郭永怀坚定地说:“家穷国贫,只能说明当儿子的无能!”

在归国前的一次送别野餐会上,郭永怀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众烧毁了他数十年来所有的科研资料和讲义文稿。就如同壮士断腕,没有什么理由能够阻碍他回归祖国的脚步。

为核武器事业鞠躬尽瘁

回国后不久,郭永怀受命担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他和妻子将回国前变卖家当所得的收入全部捐献给了国家。他的这一举动震惊了整个中国科学院。中科院领导反复征求他的意见,是否全部上交,生活是否会受到影响。他说:“完全没有问题。”他还把从美国带回来的手摇计算机、电冰箱、电风扇捐给单位使用。然而他却对自己十分苛刻,毛巾一直用到实在不能再用了才肯更换。

1960年,苏联撤走所有专家,拒绝向中国提供制造原子弹的数学模型和技术资料。3月的一天,钱三强找到郭永怀,请他参加国家的一项绝密任务。从此,郭永怀和中国的原子弹事业紧紧地联系到了一起。当时,科研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一无图纸、二无资料的情况下,迅速掌握原子弹的构造原理,开展原子弹的理论探索和研制工作。郭永怀一方面为科研人员传授爆炸力学和弹头设计的基本理论;另一方面致力于结构强度、振动和冲击等方面的研究,加速建立相关实验室,组织开展一系列前期试验。在对核装置引爆方式的采用上,郭永怀提出“争取高的,准备低的,以先进的内爆法为主攻研究方向”的思路;在确立核武器装置的结构设计方面,提出“两路并进,最后择优”的办法,为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确定了最佳方案。此后,我国第一代核武器的研制和投爆一直沿用这一方案。

1963年,核武器研制的技术骨干人员陆续迁往海拔3000米以上的青海核武器研制基地。那里气象变化无常,最低温度零下40多摄氏度,一年中有八九个月要穿棉衣。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郭永怀却有一个特殊的习惯——睡觉时不让警卫员铺褥子,他说:“睡在铁床上,一翻身就会硌着疼醒了,这样就不至于让自己睡过头,就能起来继续工作了。”他经常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有时候甚至彻夜不眠。1964年10月16日下午,罗布泊一声巨响,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当其他人都在欢呼雀跃时,郭永怀却因为疲劳过度晕倒在了试验现场。

用生命保护数据资料

1968年10月,郭永怀赴核试验基地进行我国第一颗导弹热核武器发射试验工作。12月4日,在基地待了整整两个多月的郭永怀在试验中发现了一份重要的数据线索。由于这组数据直接关系到第二代导弹核武器的成功与否,郭永怀急于赶回北京汇报,便搭乘了夜班飞机。12月5日凌晨,郭永怀所乘的飞机在即将抵达北京机场时,突然失去平衡,坠毁在1公里外的玉米地里。在飞机坠毁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残破的手表辨认出了郭永怀的遗体。他们看到郭永怀与警卫员牟方东紧紧地抱在一起,当费力地将两人分开后,发现郭永怀那个装有绝密资料的公文包完好无损地夹在他们胸前。

据幸存者回忆,在飞机剧烈晃动时,他听到有人大喊:“我的公文包!”这是郭永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出的声音——他把事业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就在郭永怀牺牲22天后,我国第一颗热核导弹成功试爆氢弹武器化得以实现。1970年4月,郭永怀参与设计的“东方红一号”卫星成功发射。

多年以后,李佩把他们夫妻的60万元积蓄捐给了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将那枚用515克纯金打造的“两弹一星”功勋奖章捐给了中国科技大学。2018年7月,国际小行星中心将编号212796号的小行星命名为“郭永怀星”。

郭永怀以无私奉献的家国情怀和报国无悔的牺牲精神,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忠诚与信仰,对初心和使命作出了最鲜活的解答。

 

清风小档案

郭永怀(1909—1968),男,山东荣成人。中国近代力学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曾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物理系系主任等职。 


(来源:《清风北京:党史中的清廉故事》图书)

 

 


五、清风文苑

坐谈则理高 行之则事阙

“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出自《资治通鉴·梁纪》,意思是,坐下来谈论道理时显得很高明,但真正去实践时却出现诸多缺陷和漏洞。此语强调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提醒人们要力戒空谈,注重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坐谈之害,轻则误己,重则误国。魏晋时期,清谈之风盛行,以王弼、何晏等人为代表的名士们崇尚无关国计民生的清谈,被人指为“夫虚无之谈,尚其华藻,此无异于春蛙秋蝉,聒耳而已”;战国时期赵国的赵括自幼熟读兵书,“言兵事,以天下莫能当”,却因无实战经验而致长平之战数十万大军全军覆没;三国蜀汉马谡自恃才气过人,好论军计,却常常“言过其实”,而无实际办事能力,在伐魏过程中被魏将张郃击败,痛失街亭。前人的教训告诫我们,任何时候,说得再好,如果不付诸实践,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终将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戒空谈、重实践,要脚踏实地,躬行践履,做到知行合一。明代著名理学家娄谅年少时就有志于圣人之学,曾求师于四方,听说崇仁学派创始人吴与弼在临川,于是前往请教学问之道。鉴于娄谅好高骛远、不屑于世务,一日,吴与弼在耕地,召娄谅前去,对他说:“学者须亲细务。”吴与弼实际上是想借此告诉娄谅,为学不能脱离实践而谈空说道,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实事中去获取、去验证。

躬身实践,关键还需采取接地气、管用的方式方法。先贤都特别注重将实地调查作为推进实践的主要路径。西汉召信臣常常“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渠,修建水闸堤堰,被民称为“召父”;北宋王安石初到鄞县,就用十多天的时间,东到穿山,西至桃源,跑遍鄞县境内的“东西十有四乡”,调查摸底农业生产和水利灌溉,劝督乡民疏浚川渠……唯有扑下身子,亲履其境,方能察民之实情,解民之所忧。

实干,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特质和优良作风。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将理论与实践统一,不断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创造性的实践推动宏伟目标实现。回看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反对教条主义,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以农村为中心”等思想,在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成功实践,开辟出中国革命新道路。一言以蔽之,百余年党史实质上就是一部实践史。

为政贵在行。党员干部要摒弃空谈蹈虚的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知行合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在实践中破解难题、锤炼本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六、警钟长鸣

清明节,这些“前车之鉴”不能忘

人间三月芳菲始

又是一年清明时

纪律面前莫侥幸

清明勿忘“清明”意

清明既是追思祭扫、踏青游玩的时节

也是党员干部易滋生腐败不正之风

的关键节点

廉洁过节那些事儿

给广大党员干部提提醒

大家一起廉洁过清明……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5日清明节,某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22022年10月1日上午,某市专题调度时发现,个别值班领导未按要求在岗值守。经查,某单位副主任段某在带班值班过程中擅自离岗,于当日11时左右前往聚餐并饮酒,且在电话抽查过程中谎报实情、弄虚作假。当月,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并调离现工作单位处理。

 

典型案例3】某大学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廖某某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9年,廖某某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陈某等2人送给的礼金共计16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黄某某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廖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廖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典型案例4】某区民政局原局长戴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该区民政局以“清明期间协助公墓管理补贴”“降温费”“造墓工程验收误餐补贴”等名义,违规向区民政局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2.26万元,戴某某作为时任区民政局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5】某村原支部委员吴某某违规建坟墓问题。2016年清明节后,吴某某的父亲将祖坟用大理石进行翻新修缮,并扩建至209平方米。在此过程中,身为该村支部委员的吴某某既未阻止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的行为,也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乡党委和政府,还出资资助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2018年5月,该乡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6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参与丧葬行业做道场、看阴地等封建迷信活动,且在该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在当地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杨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典型案例7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陈某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清风衡阳)